泸州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二章 业主、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第三节 业主委员会第三十二条已修改业主委员会任期届满九十日前,应当向物业管理区域所在地的居(村)民委员会报告,在居(村)民委员会指导和监督下,召开业主大会会议进行换届选举。地方法规 · 泸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8月20日第三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