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沙头角边境特别管理区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有效本条例所称物资,是指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为了保障沙头角管理区内生活和生产经营的合理需要而输入或者输出的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9月5日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