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条

有效

鼓励和引导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及社会组织采用深圳标准和国际先进标准。

对提供符合深圳标准的产品和服务的企业事业单位,市、区人民政府应当采取适当措施予以鼓励、扶持。

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