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三条

有效

本条例所称深圳标准,是指由市标准化主管部门、企业事业单位、行业协会及其他社会组织制定的有关经济、文化、社会、生态、城市建设管理和政府服务等各个方面的先进标准及规范的集合,是深圳质量的量化与规范。

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