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质量条例/第六章 生态质量第五十条有效完善环境功能区划,强化源头保护,严格环保准入,严控污染排放。加强环境监管,建立和完善生态环境形势分析制度、责任追究制度、损害赔偿和处罚制度。完善区域环保合作机制,加强环保信息共享和跨界污染协调治理,提高区域环境污染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能力。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9月5日第四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