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质量条例/第五章 社会质量第四十三条有效完善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制度,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提高社会保险待遇。完善困难群体社会救助制度,加强社会救助制度与其他社会保障、专项救助与低保救助统筹衔接。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建立和完善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的多层次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9月5日第四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