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条

有效

深圳质量建设应当以国际先进标准为目标,构建覆盖深圳发展各领域的多层次、高水平的深圳标准体系,推动深圳标准达到国内领先、国际先进水平。

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