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满意度测评工作规则第三条有效年度专项工作报告满意度测评项目,由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以下简称主任会议)确定,列入常务委员会年度监督工作计划。主任会议可以根据工作需要调整满意度测评项目。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9月5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