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条

有效

本条例自2016年12月1日起施行。1997年4月3日上海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的《上海市华侨捐赠条例》同时废止。

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