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条

有效

不符合海洋功能区划的海域使用申请,不得批准。但海洋功能区划确定用于非渔业养殖的海域,在尚未开发利用期间,且不影响海洋功能区划实施的,可以批准用于一年以内的短期渔业养殖生产。

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