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殡葬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五条有效公安、规划和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卫生健康、市场监管、城管和综合执法、民族宗教事务等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协同做好殡葬活动管理工作。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9月5日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