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条

有效

本条例自2000年3月1日起施行。1993年1月19日深圳市人民政府发布的《深圳市殡葬管理规定》自本条例施行之日起废止。

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