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人才工作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八条已修改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人才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编制符合本地实际需要的人才发展专项规划,并将人才发展列为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指标。产业、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等专项规划应当将人才工作作为重要内容。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9月5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