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人才工作条例/第六章 人才服务与保障第五十六条已修改市、区住房建设部门应当编制人才住房发展规划,通过以租赁为主,租赁、出售、补贴相结合的方式提供人才安居保障。建立健全人才安居政策体系,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物价水平等情况,及时对人才安居的标准、条件等事项予以调整。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9月5日第五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