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九条

已修改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二千元罚款:

(一)非法安装警报器、标志灯具的;

(二)发生交通事故后嫁祸于人或者有其他隐瞒交通事故真相,尚不构成犯罪的;

(三)帮助肇事逃逸人员逃匿或者隐瞒事实真相,尚不构成犯罪的;

(四)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4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