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八章 法律责任第九十九条已修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二千元罚款:(一)非法安装警报器、标志灯具的;(二)发生交通事故后嫁祸于人或者有其他隐瞒交通事故真相,尚不构成犯罪的;(三)帮助肇事逃逸人员逃匿或者隐瞒事实真相,尚不构成犯罪的;(四)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4年1月1日第九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一百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