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二章 道路交通安全责任第七条已修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实施车辆登记和驾驶人考核、发证管理,查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交通事故,维护交通秩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需要,可以聘用道路交通安全协管员。交通安全协管员在交通警察的指导下,协助交通警察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交通安全协管员不得实施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措施。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4年1月1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