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第七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六条已修改依法作出对单位处十万元以上、对个人处一万元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前,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交通、水利等主管部门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6年9月29日第四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