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第六章 监督管理第三十六条已修改城镇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市政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审查,按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建设单位应将施工图审查合格报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交通、水利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审查,按国务院有关部门的规定执行。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6年9月29日第三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