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有效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民用建筑节能及其相关监督管理活动,应当遵守本条例。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1月29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