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条

有效

设计单位编制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应当包括民用建筑节能设计专项说明,初步设计文件应当包括民用建筑节能设计专篇,施工图设计文件应当包括民用建筑节能设计说明和节能计算。

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