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实施宪法宣誓制度办法第一条已修改为了彰显宪法权威,激励和教育国家工作人员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加强宪法实施,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12月22日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