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公共体育场馆条例第十二条已废止公民应当爱护体育场馆,遵守体育场馆管理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破坏体育场馆。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6年9月29日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