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信息化促进条例/第六章 信息资源开发利用第三十条有效省人民政府信息化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和完善省信息资源开发标准和目录体系,引导信息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9月21日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