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办法/第六章 附则第三十九条有效本办法所称的市、区县(自治县)国家农业技术推广机构,是指市、区县(自治县)农业技术推广行政部门所属的从事农业技术推广工作的事业单位。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6年9月29日第三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四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