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水文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已修改为了加强和规范水文管理工作,发展水文事业,为防灾减灾、水资源的开发利用与节约保护、城乡饮用水和水生态安全服务,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文条例》,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6年9月29日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