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条

已修改

泰山风景名胜资源属国家所有。未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出让或者变相出让风景名胜资源及景区土地。

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