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山风景名胜区保护管理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二条已修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法律、行政法规已规定法律责任的,按照其规定执行;法律、行政法规未规定法律责任的,依照本条例规定执行。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9月21日第四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