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条

已修改

被审计单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和审计机关的要求,及时、全面提供审计所需的财务会计、业务和管理等资料。被审计单位负责人应当对本单位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作出书面承诺。

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