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三章 城乡规划实施/第三节 建设用地规划第四十条有效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或者出让、转让应当符合城乡规划。城市、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参与土地储备年度计划和国有土地供应计划的制定。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9月21日第三十九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