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消防条例/第三章 火灾预防第三十七条已修改征信机构可以将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处罚、重大火灾隐患等情况纳入信用记录。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11月30日第三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