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章 建设工程质量责任/第一节 业主的质量责任第六条有效业主应按有关规定将建设工程发包给资质符合工程要求的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商。业主应对单位工程实行总包,不得肢解发包。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11月30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