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条

有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技术市场发展基金,用于技术成果商品化、产业化,加速技术成果的推广应用,以及奖励对繁荣技术市场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人员。

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