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条

有效

经营、加工松科植物及其制品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健全检验检测和内部管理制度,建立购销、加工台账,防止可能染疫的松科植物及其制品进入市场。

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