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条

已修改

防治大气污染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本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遵循以人为本、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共同治理、区域联动、损害担责的原则。

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