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十条已修改本市鼓励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方面的科学技术研究以及国际、区域合作和交流,鼓励清洁能源的开发利用,推广先进的清洁能源技术和大气污染防治技术。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月1日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