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条

有效

因修建、养护公路需要挖砂、采石、取土的,经政府相关部门批准,设立符合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保护要求的专用取料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借故阻挠或者非法收取费用。

地方法规 · 互助土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8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