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一条

有效

违反本条例规定,在禁止或者限制的区域和时段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

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