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九条

有效

向大气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和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排污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采取有利于减少污染物排放的技术方法和工艺,配备有效的净化装置并保持正常运行,实现达标排放。

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