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旅游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六条已修改旅游经营者和旅游从业人员依法成立的旅游行业组织应当加强行业自律,倡导健康、文明、诚信、环保旅游,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和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11月30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