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消防条例/第三章 火灾预防/第四节 火灾预防其他规定第五十条已修改省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定期向社会公布在本省生产、销售的消防产品和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的基本信息。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7月27日第四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