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九条

已废止

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应当根据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事故责任认定书。事故责任认定书应当载明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地方法规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