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条

已废止

县以上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农业机械作业质量管理。农业机械作业应当符合省农业机械作业质量标准。

农业机械驾驶、操作人员应当熟练掌握农业机械性能和调试使用方法,按照作业技术规范和质量标准提供标准化服务。

地方法规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