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八条已修改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依法履行节能义务,有权检举浪费能源的行为和节能管理中的违法行为。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11月30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