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三条

有效

本条例所称生牛奶,是指未经加工的牛奶。 第五十四条 生羊奶的生产、经营和管理参照本条例执行。 第五十五条 本条例自2004年12月1日起施行。

地方法规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