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办法第二十条有效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社会组织违反本办法规定,拒不开展国防教育活动的,由国防教育委员会给予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改正。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3月26日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