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办法第十七条有效设区的市、县(市、区)国防教育委员会应当将本地区年度开展国防教育工作的情况,报送自治区国防教育委员会。县级以上国防教育委员会应当建立和完善国防教育工作档案。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3月26日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