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办法第十二条有效高等学校、高级中学学生,应当接受学校统一安排的军事训练。高等学校学生军事技能训练和军事理论课考试成绩、高级中学学生军事技能训练和军事知识讲座考核成绩载入本人学籍档案。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3月26日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