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条

已修改

市人民政府建立全市统一的综合评标专家库,市发展改革部门应当会同其他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加强对综合评标专家库和评标专家的管理,建立评标专家选拔、培训、考核、退出等制度。

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