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四条

有效

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不履行大气污染防治监督管理职责的,可以提出履职建议书;接到履职建议书后仍未采取监督管理措施的,应当向其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提出处分建议。

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