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二章 燃煤和工业污染防治第十三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化解过剩产能,减少大气污染。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适时公布大气污染物排放不达标企业名单,实行挂牌督办,限期整改。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3月26日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